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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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Findings on Successful Family Reunion Cases (Chinese version only)

Research Findings on Successful Family Reunion Cases (Chinese version only)

Date: 15/06/2022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本處)轄下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直本着「支援有困難的家庭,協助這些家庭照顧及培育兒童,使他們早日回家團聚或得到長期照顧」的使命,服務入住兒童及其家庭,期望能推動兒童及早回家團聚。由本處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成員組成的兒童權益關注組,有見部分使用住宿服務的兒童入住時間越來越長,入住兒童不但未能回家團聚,他們與原生家庭的關係更逐漸疏遠,故此在2018年開展了「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成功回家團聚個案研究」,以此發掘有效推動入住兒童回家團聚的因素。有關研究已順利完成,並於2022年6月15日透過網上研討會發布研究結果。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方式,對本處30名來自9個成功在5年內回家團聚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個案的持份者(包括入住兒童的原生家長、負責個案的轉介社工、住宿照顧服務社工及負責照顧入住兒童的寄養/家舍家長)進行深入訪談,以發掘促進入住兒童成功回家團聚的因素,並識別服務團隊在家庭及機構層面促進家庭團聚的有效介入模式。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1. 受訪者所持有的住宿照顧服務的服務價值觀;2. 促進入住兒童成功回家團聚的重要因素/條件;及3. 住宿照顧服務團隊促進家庭團聚的工作策略。

 

1. 受訪者所持有的住宿照顧服務的服務價值觀

受訪者認為,原生家長在兒童的成長發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親子關係於孩子而言不可取代,因此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只是過渡性、有時限性的服務,原生家長對照顧兒童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也始終需要與家人團聚。基於這價值觀,受訪者以家庭團聚作為服務的工作目標,以推動孩子與原生家長重聚作為明確、清晰的工作方向。

2. 促進入住兒童成功回家團聚的重要因素/條件

原生家庭的整體狀況、原生家長及入住兒童三方面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夠達成孩子回家團聚。原生家庭需要為孩子提供合適的居住條件及穩定的經濟狀況,家庭關係有所改善,獲得來自其他親人的支援和幫助;原生家長需要疼愛、關心孩子,具備基本的育兒能力,為孩子提供妥善的照顧,能確保孩子回家後的安全,並需要維持良好的身體、精神及情緒狀況。原生父親需要與原生母親共同承擔照顧兒童的責任。原生家長需要願意配合社工的工作,甚至在住宿服務結束後都能繼續與社工保持聯繫。入住兒童需要有較為強烈的回家團聚意願和動機,自理能力及安全意識均需要有所提升。這些都是能夠促進孩子成功回家團聚的重要因素。

3. 住宿照顧服務團隊促進家庭團聚的工作策略

在促進孩子回家團聚的過程中,由轉介社工、住宿照顧服務社工及寄養/家舍家長組成的照顧服務團隊採取「優勢視角」、「家庭為本實踐」及「多專業合作模式」的工作策略,提升原生家長及孩子的能力,改善親子關係及原生家庭的狀況。服務團隊透過發掘、欣賞原生家長的能力,與原生家長建立關係,並以整個原生家庭為本位介入整個家庭,主要從育兒動機、育兒能力/技巧及情緒支援三方面入手,循序漸進地建立原生家長照顧兒童的能力,並促進原生父親與原生母親共同承擔照顧兒童的責任;在日常生活技能、控制情緒行為兩方面提升兒童的自理能力及安全意識,處理兒童因與原生家庭、住宿照顧服務照顧者分離而產生的焦慮情緒,並重建和改善與原生家長的關係,幫助孩子為回家團聚做好準備。為改善原生家庭的狀況、增加原生家庭的外部支援,服務團隊還促進其他家庭成員為原生家庭提供幫助,根據原生家庭的需要轉介相應的社區資源。

在工作過程中,服務團隊的分工明確並具有一定彈性,轉介社工作為個案管理者,主力跟進原生家長及原生家庭的工作,住宿照顧服務社工在主力跟進孩子的工作之餘還會多走一步幫助原生家庭,寄養/家舍家長則主力負責照顧入住兒童。服務團隊各自具備不同的實務智慧,讓他們更有效促進孩子回家團聚。服務團隊以促進家庭團聚作為共同的工作目標,一起關注並跟進原生家長及孩子的問題與困難,在跟進的過程中,團隊成員緊密合作、頻繁交流,並善用個案檢討會議互相分享工作進度、有關原生家庭的資訊及彼此對個案的看法、意見,整個工作過程透明度高,形成互相尊重、信任的合作關係。


服務團隊亦按需要把家庭轉介予其他專業服務,並與其他專業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承托家庭。

 

建議

根據以上的研究結果,本研究建議:

  • 在政策層面上,應將促進入住兒童回家團聚設為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其中一個服務目標,並增加相應資源配合以達到這個目標;
  • 從個案檢討會議的參與人士、會議內容兩方面優化個案檢討機制,並應設立機制對長期居留的個案進行檢討。
  • 對於長期未能回家團聚及原生家長未有參與兒童事務的個案,應就家長的權利及責任作出討論,加強法律對兒童的保護。
  • 清晰訂立回家團聚的指標。
  • 增加家庭服務及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資源,配合達成回家團聚的目標。
  • 建議業界以本研究歸納出來的介入策略——採用優勢視角、家庭為本實踐和多專業合作模式,作為藍本,進一步確立促進回家團聚的有效介入策略,加強協作。
  • 促進專業團隊的交流和整理實務智慧。
  • 推行試驗計劃,設立親職能力提升中心,讓較有需要的家長從實踐和指導下加快建立親職能力,促進孩子回家的機會。
  • 有見於本地缺乏相關研究,未來的研究可以從對香港整體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整體情況進行量性、質性研究,對成功回家團聚及未能成功回家團聚的個案進行比較研究,加深社會對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了解及認識促進兒童回家團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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