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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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ssion on Establishing “Commission on Children” from Integrated Children & Youth Service (Chinese version only)

Submission on Establishing “Commission on Children” from Integrated Children & Youth Service (Chinese version only)

Date: 31/01/2018


本處青少年綜合服務一直關注兒童及青少年的成長需要,透過社工專業服務,協助他們成為快樂、成熟、有責任感的社會一份子。樂Teen會殷然看見政府有決心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並提出以下意見:

  1. 設立兒童參與機制
    兒童是整個委員會的重要持份者,他們的意見和聲音需被聽取和尊重,建議委員會成員加入兒童代表,以孕育兒童發聲的社會氣氛。

  2. 確立委員會的法定地位
    長遠而言,委員會應具法定地位,並增設兒童事務專員直接向特首匯報,有其獨立辦事處,以監察民間和政府於保障兒童權利的表現,向政府提供適切意見。

  3. 委員會應著重發展性工作
    委員會除了關顧兒童現時身處的環境,為其面對的問題尋找補救方案外,更應前瞻性地按兒童身、心、社、靈四方面製訂發展策略。例如:近年兒童的學習壓力日趨嚴重,委員會可積極維護兒童發展權,重申遊戲對兒童發展的重要性,發展兒童在學習以外的閒暇活動,讓他們有均衡的發展。

  4. 成立不同的工作小組
    委員會可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內的四項兒童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成立不同工作小組,聚焦地推動相關的工作。

  5. 建立與兒童成長發展有關的數據庫
    為了讓不同持份者充分掌握兒童發展狀況,政府應定期進行不同的研究,建立與兒童身、心、社、靈發展有關的數據、指數等資料,以助政府、民間組織規劃、檢討和改善服務。

  6. 委員會以保障兒童權利為核心工作
    為使委員會更能聚焦地推動和促進兒童權利與福祉,我們建議刪除委員會審批資助計劃的職務。相反地委員會應優先訂定全面的兒童政策、關注兒童自殺及精神健康問題等。

兒童在不同成長階段有著不同的發展需要,兒童本身作為主體和影響其成長的重要人士,例如家長、老師等,他們的聲音和參與亦為重要。樂Teen會期望委員會廣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推動眾人積極參與,為保護我們下一代權利、發展兒童潛能及解決其面對的困難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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