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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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對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對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日期: 30/01/2018

就香港政府計劃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本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對於委員會的成立有以下意見:

  1. 需優先檢視現時香港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的法例及措施
    1.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相關法例方面:
      • 現時法例並沒有規定相關專業人士(如:醫護、教育、社福界)若發現有懷疑虐兒事件發生必須向相關政府部門(現時的福利制度下相關部門為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報告事件,所以雖然社會福利署已備有《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惟在沒有法例規範下,未必所有相關專業人士及時報告事件,對於須受保護的兒童,得不到所需要的適時介入及援助。故此本處認為兒童事務委員會必須推動政府立法,設立「強制舉報」機制,規定專業人士發現懷疑虐兒事件,必須向相關政府部門上報,從而及時保護兒童。

      • 現時儘管確定了個案是屬虐兒性質,現行法例卻只可保護兒童(例如為兒童申請保護令)或懲罰涉事家長(例如對涉事家長作出刑事起訴),卻沒有方法要求涉事家長接受親職教育或輔導。我們相信大部份虐兒的家長均有其個人問題或錯誤的育兒觀念,才會作出虐兒行為,親職教育或輔導能協助其改變管教理念及手法,故此我們認為兒童事務委員會必須推動政府立法,設立「管教令」,要求虐兒的家長必須參與親職教育課程或輔導,如家長長期缺席(例如3個月),則要承受法律後果。

    2.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相關措施方面:
      儘管現時《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中備有危機評估指引,但前線同工對這個指引有不同的演繹及理解,而該危機評估指引亦未經本土化驗証準確度。故此,我們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必須推動政府建立一套具實証、客觀及清晰的虐兒危機評估指引,讓相關專業人員可更準確地評估虐兒危機,從而及時保護兒童。

  2. 需優先改善兒童精神健康
    1. 加強及早鑑別兒童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康狀況的篩選機制:本服務時會接獲兒童精神健康問題的個案,包括兒童抑鬱症、焦慮症,甚至有自殺傾向的個案,然而父母帶兒童尋求協助時,兒童的問題已較嚴重(例如不願上學,或出現身心症狀)。事實上,現時衞生署的學生健康服務,有為中、小學生提供每年一次的與生長、營養、血壓、視力、聽覺、脊柱、心理健康及行為等有關的健康檢查,然而一方面這服務是自願性質,其次心理健康相關檢查主要透過家長/學生填寫問卷,做法並不全面。故此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加強現有鑑別兒童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康狀況的篩選機制(例如衞生署的學生健康服務):

      • 擴展衞生署的學生健康服務至幼稚園。
      • 以保障兒童最基本身心健康為大前題,為所有兒童提供相關服務,而無須家長同意。家長若不同意兒童參加此服務,則需向衞生署申請。
      • 加強計劃內評估心理健康的機制,除填寫問卷外,可向學校搜集與兒童心理健康相關的資料(例如無故缺席上課日數),以便更全面了解兒童健康狀況。
      • 評估亦可包括家長照顧兒童的情況(例如了解小學生在校沒有家人為其預備午膳的日數),以確保兒童得到適當的基本照顧。

    2. 加強支援患精神/情緒疾病的家庭:
      本服務接觸不少患有精神病人士,其照顧子女的能力實在大大受到其病患影響,需本服務的社工支援及全面協助,然而並非所有精神病患者都會到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接受服務,而是在毫無支援下獨自在社區照顧子女。為保障這些家庭內的子女能夠健康成長,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加強現時成人精神料的服務,如知悉病患者育有年幼子女,須同時評估病人的親職能力及子女的身心健康,並按需要轉介其家庭接受其他社福及相關服務。

    3. 改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輪候情況:
      香港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服務一直以來的輪候時間均非常長,2016-2017財政年度非緊急新症的輪候時間為69星期,成人精神科則只需輪候12星期,其原因除了是因為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求診人數眾多外,亦因為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生有限1。在多於一年的輪候時間中,成長中兒童的精神健康可能已大大轉差!為及早為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兒童提供所需的精神科服務,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應推動政府為正輪候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類似醫療劵形式的資助,讓其可於私人市場接受精神科服務,從而及時醫治其精神問題。

  3. 需優先加強家長教育工作
    1. 推展具成效的家長教育:
      近年香港社會開始研發適合本地而有效、針對不同年齡的家長教育。本服務喜見這是一個對香港兒童福祉及發展、具前瞻性的發展方向。故此,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應大力推動相關的研究繼續進行,並連結更多社福機構進行研究。

      1. 從新規劃家庭生活教育服務:
        過去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社福機構都有提供家庭生活教育服務,1999年時界內仍有79名專職家庭生活教育的社工,並設有服務規劃人口比例(1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50,000服務對象2,但經過十多年社福界的服務重組後,現時仍然運作的家庭生活教育服務單位則只16個,其餘的人力則已融入了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理念上是從預防到危機介入,支援家庭各樣需要的服務單位,但過去十多年的實際運作經驗卻證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處理家庭危機及輔導個案已疲於奔命,實在難以有系統地提供家庭生活教育,要好好發展相關工作的空間則更少。加上家庭生活忙碌而且選擇多,要吸引他們到中心參加活動亦甚為困難。但無數研究已指出家長教育對兒童成長的重要性,而家庭生活教育正好是提供家長教育的服務。為了能更全面為本港家長提供家長教育,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應推動政府以專職人手,而不是融入其他服務的規劃,重新發展家庭生活教育服務。針對家庭生活教育內的家長教育工作,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要求家庭生活教育服務推行具驗證成效的家長教育,並參與持續進行相關成效研究,以讓服務發揮最大效用。另外,本服務過往提供家長教育,較多成功經驗是與學校合作、在學校推行的活動。故此,本服務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應推動政府在優化家長教育的規劃上,連結教育界及社福界,讓家長教育能有效地服務到各家長。

    2. 需優先協助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及其家長
      1. 開展專為特殊學習需要兒童而設的短暫照顧服務,並關顧家長的身心健康:
        本服務接觸到各類型的家長中,有特殊學習需要子女的家長照顧壓力最大。一般的親職社區支援服務(例如社區褓母)並未能協助暫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故此,本服務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能推動政府開展專為特殊學習需要兒童而設的暫顧服務,讓家長有喘息的空間。此外,本服務亦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設立專為這群家長而設的身心健康活動,以加強家長對自己身心健康的關注,及減低家長的壓力。

      2. 擴大給予特殊學習需要兒童接受訓練津貼的受惠範圍:
        現時關愛基金為正輪候學前康復服務的低收入家庭幼兒提供訓練津貼,讓其可以在輪候期間獲得受訓的機會。然而,特殊學習需要兒童入學後持續面對學習及社交困難。特別是在小學階段,雖然政府已撥用資源給小學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但我們服務的家庭則仍在管教子女學習上遇到極大壓力,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動輒每天只是做功課也需三數小時,更遑論有愉快的學習生活。為協助這群學童加強訓練以應付學習要求,我們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擴大上述津貼的受惠範圍至沒有接受任何政府資助訓練的小學生,讓他們接受所需的訓練,提升學習效能。

    3. 需優先強化幼兒照顧服務
      1. 增加全日制幼稚園或幼兒學校學位
        現時的幼稚園主要為半日制,對基層家庭照顧幼兒的支援並不足夠,因不少基層家庭的婦女都需要工作以應付基本家庭支出。現時全日制幼稚園學位不足,可以提供全日照顧服務的幼兒學校學位更是非常缺乏,有些家庭在子女剛出生時已到幼兒學校為子女報名,可是到適齡入學時卻仍未能入讀。我們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應該摒棄生育及幼兒培育是純屬家庭責任的老舊思維,一如其他發達國家,將之視為政府及家庭的共同責任,增加全日制幼稚園或幼兒學校學位,支援基層家庭妥善照顧年幼子女,並同時釋放婦女勞動力,改善現時勞動力不足的情況。

      2. 增加家庭收入較低社區的短暫兒童照顧服務
        2015-2016年度暫託兒童照顧服務使用率最高是深水埗區3,可見基層家庭最需要兒童暫顧服務,我們在油尖區及深水埗區綜合家庭服中心接觸到的基層婦女不約而同表示這是她們最需要的支援。故此,我們建議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政府增加於基層社區的短暫兒童照顧服務名額。



    1 「兒童精神科非緊急新症 輪候逾年遠超成人」(明報2017 年12 月21 日)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221/s00001/1513793267558 

    2 見「家庭生活樂園」網站,更生日期為1999年十一月,
    http://www.sebird.com/portfolio/web/family_land/life/lifeindex.htm

    3 財務委員會 審核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的答覆,答覆編號:LWB(WW)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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