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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供意見

就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供意見

日期: 18/06/2020

本處樂見最低工資委員會(下稱「委員會」)邀請社會各界,就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供意見。雖有學者指出,政策推出初期確實對弱勢基層勞工帶來頗明顯的生活改善(黃洪,2015),但隨著政策在這幾年的推動及執行,本處認為需要在執行的規範上作出更積極的調整,讓弱勢基層勞工能與資方一同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就此,本處有以下意見:

現行措施方面:

1.「逐年檢討」最低工資薪酬水平   讓基層勞工有合理回報

現時最低工資的薪酬水平釐訂,由委員會綜合考慮多個範疇的數據後,每兩年進行一次檢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成員討論釐訂建議後,向社會公布最終調整水平。

本處認為,現時的釐訂機制存有以下問題:1. 數據滯後:薪酬調整建議未能及時回應通脹問題,損害基層勞工生活;2. 勞資期望差距過大:每兩年一次的檢討,勞工期望追回兩年來的增幅,惟資方卻認為每次的調整增幅過大,加重經營成本;3. 每次的勞資商討更加耗時,加劇社會爭議。

本處建議,政府及委員會將現行「兩年一檢」的釐訂機制,改為「逐年檢討」,令基層勞工及時分享經濟勞動成果,紓緩生活壓力;而縮窄每次的檢討時間,亦有利調低每次調整的幅度,讓資方的經營成本及環境不致突然大幅變化;此舉有望縮短每次勞資商討的時間,減輕議題所導致的社會爭議。

2. 計算公式透明化   讓社會各界持平討論及審視

在釐訂最低工資薪酬,政府及委員會均謂考慮了「一系列指標」及「其他相關考慮因素」而得出結果,包括本地生產總值、職位空缺數目、工資水平分佈、各行業的經營情况、競爭力排名、勞工成本,以至生活質素、就業意欲、社會和諧等;然而,政府及委員會沒有進一步公開計算的細節。

本處建議政府及委員會向社會公開釐訂最低工資薪酬水平的計算方程式、詳列各個「因素」所佔權重等資料及細節,讓公眾可以客觀地參與釐訂細節的討論,並廣納巿民對計算公式的改善建議,消弭釐訂水平偏重勞方或資方的質疑。

其他改革建議:

1. 以「生活工資」為釐訂最低工資框架  讓基層有尊嚴生活

有報道指貧窮家庭常以「食少餐」或「領取免費食物」,以減低不必要的家庭開支,甚至減少家庭相聚時間而從事更多兼職工作以應付生活。本處認為這種抗貧模式,對貧窮基層勞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均帶來不良影響,長遠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社會成本去解決問題。

故此,本處呼籲政府及委員會,積極轉以「生活工資」框架去釐訂最低工資:即勞工在一個標準工作周期內所得到的報酬足以為自己及其家人在衣、食、住、行、教育、保健護理、適當社交生活和其他基本需要上,提供體面的生活水平,同時亦有儲備應付突發事件。本處深信,基層勞工在個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充份保障後,才能積極投入、貢獻及建設社會,進而使整個社會受益。

2. 改善現有勞工法例  讓基層勞工喘息

隨著社會進步,本處認為現有的勞工法例需要檢討及改善,以符合巿民對社會公義的期望。

2.1 爭取「有薪用膳」受法例保障

部份僱主並未為基層勞工,例如外判清潔工、保安員,提供「有薪用膳」。誠然,現時《僱傭條例》並沒有清晰規定僱主需向僱員提供「有薪用膳」;而按照《最低工資條例》,僱員時薪若超越最低工資規定,用膳時間可以是不包薪金,但相反,若僱員的時薪低於最低工資水平,則用膳時間必須為「有薪用膳」,以合乎最低工資的要求。

本處認為,基層勞工多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作,需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調整身體狀況去應付工作。故此,本處建議政府及委員會盡快正視「有薪用膳」作出清晰指引,甚或進行立法,還基層勞工尊嚴,杜絕如早前傳媒報道指有外判清潔工需要留在公共廁所內進膳等狀況。

2.2 降低申領疾病津貼門檻

基層勞工一般年齡較大,患勞損性的疾病也普遍;但時薪微薄,難以負擔醫療開支。有調查指達 70% 受訪基層勞工表示自己或家人會因為經濟問題而不去求診(明愛社區發展服務,2010);亦有基層勞工表示,請假會失去勤工獎,容易招來上司及同事的非議(醫護行者,2017),寧願帶病工作。

現有《僱傭條例》指明,勞工要獲發疾病津貼,必須包括:1. 病假必須至少連續4天、2. 其本人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及 3. 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本處認為申領疾病津貼的門檻並不切合基層勞工的實際處境,亦不利他們安心休息以爭取盡快康復。故本處認為政府及委員會需降低申領疾病津貼的門檻,讓基層勞工患病時仍能得到工資保障。

2.3 簡化低津申領手續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下稱低津)是基層勞工額外的生活補助;然而申領手續繁複,需要不少證明文件。社會一般認為在實施最低工資後,基層勞工可以從低薪金、長工時等問題中得到紓緩,但實況是更多基層勞工因最低工資未足應付他們日常的生活開支,而需要每日從事多份零散工作賺取生計,繼續為口奔馳。也因為經常轉換工作,基層勞工難有詳細及完整的薪金證明文件及工作時數證明,作為申領低津的證明文件。故此,本處建議政府簡化申領低津的程序,接納部份文件由資方代為向政府部門遞交、填妥或補充,方便基層勞工申領相關支援,進一步紓緩經濟壓力。

結語:

過去一年,勞資雙方均受社會事件及疫情嚴重衝擊,承受著沉重影響。但若在釐訂最低工資金額時,看輕基層勞工的生活困苦和他們的勞動價值,只會持續加劇社會爭議與矛盾。政府在剛過去的財政預算中調撥大量資源,推出「保就業、保飯碗」的措施。我們同樣期盼委員會、政府及社會,與基層勞工同行,盡快調整釐訂最低工資的細節及計算方式,積極轉向以「生活工資」作為釐訂最低工資的框架,並改善現行勞工法例下他們所面對的窘迫,還勞動者尊嚴。



參考資料:

  •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2010)。《基層勞工工資應付生活開支實況及對最低工資 意見調查報告》。香港:香港明愛。載自:https://cd.caritas.org.hk/report/201008.pdf
  • 黃洪(2015)。《無窮的盼望 – 香港貧窮問題探析(增訂版)》。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見頁251。
  • 醫護行者(2017)。《香港在職貧窮使用醫療服務調查》。載自:https://bit.ly/37fy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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