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則
本處對未來的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原則上:
- 同意採用4年制大學制度;
- 同意減少學生需參加的公開試數目;及
- 同意擴闊學生的學習範疇。
但在具體的推行建議之中,以下有些地方值得商榷:
職業導向課程
本處認為,及早向學生提供職業導向課程,應有助他們日後的生涯規劃。 但有關的安排應顧及貧窮學生的限制,政府應確保提供有效機制免讓他們因經濟問題而得不到相同的學習機會。例如在參加美容培訓課程時,學習的必需材料可能需要自費購買及可能會超出他們負擔能力之外(例如昂貴的化妝品)。在這情況下,政府應有適當的措施,以免他們不能同樣有效地學習。
通識教育
本處認同通識教育對學生的重要性,但:
- 如何確保有足夠合資格的師資?
- 如何制訂公平的評核方法(而不會因學生的經濟狀況而造成不公平現象)?
- 如何提供足夠的額外資源讓學校提供新的通識教育(而不是透過壓縮現有資源或採用所謂重新理順資源)?
- 會否成為另一學科而使學生的學習壓力增加(因而甚至變成只求分數或只求背誦──與訓練獨立思考的目標相違背)?及
- 如何確保貧窮學生有相同的學習機會(例如負擔不起交流活動或小提琴課程)?
由於通識教育和「其他學習經驗」會記錄在每個學生的學習概覽中,並直接影響其升學機會(這方面的比重可佔總成績的三分一),因此政府應確保貧窮學生不會因經濟問題而不能接受相同的學習機會,從而影響其升學的機會。
與大學的銜接問題
雖然諮詢文件的題目是關於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的改革建議,但可惜內裡對大學如何與改革後的高中學制接軌,卻著墨不多。事實上,高中學制往往會受大學學制(尤其是收生準則)影響。因此,無論高中學制改革得如何理想,假如與大學學制的銜接出現問題,則高中學制的改革,也不見得會成功或長久。
本處認為,當局應盡快公佈將來的大學學制如何與高中學制接軌(例如學科方面),及其收生標準如何(例如對通識教育的重視程度),以便讓市民可以衡量兩者的改革建議是否適合和吻合。
對貧窮學童的幫助
現如上述各段所述,在整個改革之中,貧窮學童的需要應受到特別關顧。除了在各項改革措施中需確保他們獲得相同的學習機會之外,當局還應採取一個更為積極的做法,讓他們的學習環境得以持續改善。例如當局應提供資助讓他們購置電腦。在現時以知識經濟為主導的發展方向,可上網的電腦對學童來說已經是一個必需品,否則在數碼隔閡的效果下,他們的貧窮問題將會延續下去,而不能透過教育加以改善。
少數族裔的學習需要
因為文化、語言和背景的不同,少數族裔在教育方面有其特殊的學習需要,例如:
- 中國語文(核心科目):
當局在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的同時,應增加對少數族裔的支援,以協助他們可盡快適應學科的要求。
- 通識教育:
課程內容宜須考慮種族及文化的差異,否則對少數族裔學生而言實太要求高。
- 職業導向教育:
宜加入多些以英語授課的課程,讓少數族裔均能有機會報讀。
- 其他學習經驗:
政府宜增加對低收入的少數族裔家庭之支援,以協助他們參與多些課外活動。
特殊教育
- 當局重視不足:
在整份《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長?數十頁的諮詢文件中,只有不足一百字交待特殊教育的安排,其中更以簡單一句「區分性課程」來照顧特殊學生的需要,兼且無片言隻字提及智障類別的學生,反映特殊教育在這次改革建議中備受忽視。
- 諮詢不足:
在諮詢過程中,特殊教育業界進一步感到嚴重受忽略。事緣由教育統籌局舉辦予學校參加的研討會或有關諮詢工作,特殊學校只獲得通知參予其中部分,例如在去年十一月舉行的全港校長諮詢會、以及由課程發展處舉辦的小學校長研討會等。但接下來舉行的分區校長工作坊,有關當局表示特殊學校不需參加。而科目諮詢研討會,部分特殊學校只有部分科目獲得通知,更甚的是發予全港學校的《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文件》與《新高中課程核心及選修科目架構建議》文件暨問卷,竟要在特殊學校校長要求下,才獲分發,這種種不難使人感到當局一再忽略對特殊教育的照顧。
- 基本公平原則:
當局在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時,應確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會平等地享有六年中學教育。對就讀非主流課程的智障學生而言,雖然當局建議其在學年齡為17歲11
個月,繼續可享免費教育服務,惟是現時中學生的在學年齡卻容許超越此限,此建議未免對智障學童處理有異,而且大多數家長皆表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若能受公平看待,有能力的家長,願意為子女教育服務支付學費。此一公平之大原則,亦應引伸至就讀主流課程之視障、聽障、肢體傷殘、群育、醫院學校等學童。
- 特殊教育—特殊考慮:
- 「課程設計」:
就讀主流課程的學生將納入新高中學制的體制內,但新學制下的高中課程架構及內容所包括的核心科目、選修科目、職業導向課程及其他學習經歷等,當局有需要就特殊學校相對主流學校班級少、資源匱乏等不爭的事實,製訂合理的配套設施和支援服務,特別是通識教育科,此為嶄新科目,教育當局必須與學校深入探討,訂出具體課程安排和實施細節。而對就讀非主流課程的智障學生來說,除卻需審慎考慮高中課程的學習元素比重外,通識教育科目對學生來說必須具校本特色,而職業導向課程更須以務實為本,學生的能力、興趣,需充分照顧。
- 「評核機制」:
諮詢文件除引入新公開試外,並建議擴闊評核基礎,加入校本評核。修讀主流課程的學生將與一般學校學生看齊,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公開試,但當局必須考慮某些學生乃嚴重肢體傷殘,需要因應他們複雜而參差的弱能狀況,作出適當的照顧及安排。相對之下,智障學校一向採用校本評核模式,有為學生作進展性的評估記錄,而部分學生更有個別的學習計劃,因此當局建議的校本評核機制可循這方向發展,並提供適切的指引和範例。
- 「出路問題」:
在一片「3+3+4」 新學制改革的討論聲中,當局在業界再三催逼下,只環繞高中學制的探討,從未涉獵四年的高等教育課題,教人感覺高等教育與特殊教育毫不相干,但正因只有極少數的特殊學校學生能修讀高等教育,因此當局更責無旁貸為其餘不能升學者措籌銜接服務,當局理應為離校生探討繼續接受培訓的可行性、又或是安排出路。
借鑑幼兒教育的成功經驗
雖然這次是高中及高等學制改革的建議,但其中有一些範疇,其實在幼兒教育已推行多時及行之有效,故值得加以借鑑。
- 通識教育與專題研習:
幼兒教育早已推行類似形式的以學生為本(Student-centred Learning)的「專題研習」。在研習過程中,幼兒是活動的主導者,教師則擔任輔導者的角色,鼓勵幼兒主動發現問題,搜集與課題相關的資料,並進行分析討論,讓幼兒透過多元化的活動對他們所發現的課題有更深入的認識,培養幼兒主動學習的動機及對週遭環境有敏銳的觸覺和批判性思維。這正正是透過通識教育讓學生學會學習(learning
how to learn)。因此,在學制改革政策的考慮中應加進幼兒教育這一環,讓社會人士,尤其家長知道人的學習能力以及德性、情操的培養,應由幼兒教育開始。同時,政府也應廣設平台,讓幼、小、中學分享推行通識教育的經驗和心得、使通識教育的推行更順利。
- 幼兒教育應納入為高中的選修科目:
在現今社會,很多家長都是在生育後才明白幼兒教育的重要性,始去學習怎樣照顧或教養子女。但很多家庭問題往往由於父母與子女的衝突而造成,故幼兒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幼兒教育「幼兒與家庭」(Family
and Child Studies)應納入為高中選修科,一方面讓學生清楚家庭的角色,增強與不同年代的人溝通的能力及照顧兒童的方法;另一方面也可讓有興趣從事幼教行業的學生獲得在這方面的知識,接觸這方面的工作,為幼兒教育界培育人才。
- 師資培訓:
通識教育有別於一般傳統學科,亦不能以傳統教學方法把知識「灌輸」給學生。因此,如何將現有的教師「轉型」是重要的一個項目。以幼兒教育的師資培訓為例,幼兒教育教師培訓課程很著重「以學生為本」的概念,幼兒教育工作員由課堂以至實踐都旨在為幼兒提供一個啟發性的學習環境使他們能愉快地學習。有見及此,高中教師的培訓課程亦應強化這個理念,摒棄傳統「填鴨式」的教學模式,發揮通識教育的真正意義和成效。另外,如上所述,為使各階段課程也能銜接有關的理念,故師資培訓也應包括小學及初中老師。
- 全方位評估模式:
幼兒教育界早已採用全方位的評估機制為家長呈現幼兒在各方面的表現,讓家長清楚了解子女在不同階段的發展,例如:「兒童發展檔案」、「單元學習報告」、「學年學習報告」及「兒童綜合報告」等,都不以分數評定幼兒的能力,而是透過日常的觀察及學生作品記錄幼兒在各個範疇的能力,故評估來得更具個別性,顯得真實可信。因此,在新高中學制中,亦應採用全方位形式收集學生的表現,以確定學生在學科中的成績。
- 推行跨階段分享會:
推行通識教育,各不同教育階段有不同的囿限,體驗和心得實在需要推行跨教育階段的分享會,集合幼兒教育、小學、中學及大學教師及校長互相分享經驗及心得,以竟於成。幼兒教育界在專題研習、全方位評估機制及相關的師資培訓方面已實踐多年,因此可以充分運用這些經驗透過跨階段教育分享會,藉以交流幼兒教育、小學、中學及大學教師及校長的心得,互相切磋和揣摩各階段銜接的通道,並對學制改革的意見進行討論、磋商,最終達至共識,使各個教育階段的銜接亦更為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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