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於推出有關種族歧視條例的諮詢文件,實在令人鼓舞,因為這是邁向各種族社會融和的重要一步。但本處亦接獲一些本身是少數族裔的服務使用者對這次諮詢安排的一些意見。
他們對這次諮詢表現出關注,因為所涉及的範疇對他們的日常生活有直接的影響。但由於諮詢文件只備有中文和英文版本(雖然單張有不同語言的版本),這使得少數族裔人士對了解文件內容感到困難。因此,假如最後只有很少部份的少數族裔就諮詢文件表達意見,這並不表示他們對這方面漠不關心,反而可能主要因為他們沒有機會仔細了解文件內容和建議。
本來,種族歧視條例是要促進種族融和的。因此,諮詢過程亦應以此為目標。雖然政府印製了多種語言的簡介單張,但少數族裔人士其實也應享有了解詳細全文的權利。要確保這點,政府便需要採取一種更為積極主動的推廣策略。
因此,本處建議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 盡快推出各種語文的全版本諮詢文件。
- 採取更為主動的推廣方法,例如在少數族裔的報紙上刊登廣告、在英文電視台播出採用不同少數族裔語言的宣傳片、在他們慣常聚集的地方(例如舉行宗教聚會的地點和較多少數族裔聚居的社區)派發資料、和透過他們現有的有效溝通渠道發佈訊息等。
- 於少數族裔聚居的社區舉辦以他們的語言為媒介的簡介會和諮詢會。
但考慮到政府或許需要一段時間去進行上述工作,而少數族裔人士也需要時間去消化和提出意見,本處建議:
- 政府應延長諮詢期三個月,亦即延長至2005年3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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