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發展簡介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自1994年開始開辦兒童之家服務。1995年開辦兼收輕度智障兒童的兒童之家;1996年我們更開辦只收年齡12至18歲,專為男孩子而設的兒童之家;2006年開辦了緊急/短期兒童之家住宿服務(詳情請見有關網頁)。到現在我們一共有12間兒童之家,分別位於葵涌區、粉嶺及天水圍區,為極需要援助的兒童提供類似家庭的暫時住宿照顧,直至他們可以與家人團聚或被安排到長期居住的地方。
服務使命
支援有困難的家庭,協助照顧兒童,使他們能早日回家團聚或得到長期的照顧。
服務目標
- 提供穩定的家居生活,推動「相知相惜、互相尊重」的家庭文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 協助兒童提升自尊自信、強化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其潛能得以發揮。
- 促進兒童與家人建立正面和積極的關係,以建立家庭的凝聚力。
- 支援兒童的家庭面對及解決困難,促進發揮家庭的功能。
以下是兒童之家、兼收輕度智障兒童的兒童之家的介紹
服務內容
兒童之家提供24小時的服務。每一間兒童之家由一對已婚夫婦(正家長),代家長及家務助理合力照顧8位兒童。同時亦有註冊社工指導所有員工如何合宜地照顧兒童及為兒童提供輔導服務。家舍透過安排,讓孩子得到:
- 基本照顧、住宿及膳食服務
- 輔導——功課、行為及情緒輔導
- 課餘活動-—在兒童之家內或外的文娛康樂活動
- 教育-—可繼續如常在學校接受教育
- 與家人聯絡-—孩子可與家人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或改善關係
服務對象
- 一般兒童(適合入住石籬、嘉福、天慈及天瑞兒童之家)
- 年齡在4至18歲之間
- 有關家人未能提供足夠照顧予該童者
- 該童可能是學習遲緩、有輕度行為或情緒問題或染輕微疾病而又經醫生審定適合以小組形式群居者
- 兒童在入住時是全職學生
- 一些輕度弱智兒童(適合入住石籬兒童之家)
- 年齡在6至18歲
- 家人未能提供足夠照顧或兒童是孤兒
- 一些不能領養的兒童,而要長期接受照顧者
- 一些正值某些突發危機情況而又需要接受照顧者
- 在入住兒童之家時該輕度弱智兒童正就讀特殊學校接受有關機構之訓練
- 一些12至18歲的男孩子(適合入住嘉福兒童之家I)
- 除了年齡、性別外,所有其他條件與1.相同
服務提供方法
接獲轉介申請後,兒童之家的主任會依照以下程序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其家人提供服務:
- 聯絡轉介社工了解兒童的需要,並協助安排初次面見
- 安排兒童及家長/監護人參觀家舍
- 安排兒童試住及於試住完畢檢討是否適合安排兒童入住兒童之家
- 為入住之兒童訂立工作計劃
- 安排兒童與家人保持接觸
- 每半年安排個案檢討會議,由兒童、兒童之家主任、兒童的家長/監護人或兒童之家家長或轉介社工一同檢討工作計劃的實施,決定兒童何時返家團聚,或是否需要為兒童作出一長遠的照顧安排。
- 在兒童離開兒童之家返家團聚後,提供3個月的跟進。
費用
除住宿和膳食不收費用外,兒童之父母/監護人需負擔兒童之所有日常開支,例如交通費、衣著、書本、文具、學校收費、零用、活動費及醫療開支等。
申請服務的方法
任何有需要人士,可透過鄰近之社會服務單位的社工轉介申請至社會福利署管轄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或復康服務中央轉介系統(適用於智障兒童的申請)輪候,其中一些單位是:
- 各區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醫院醫務社會工作部
- 學校之社會工作服務
- 青少年服務各單位
退出服務的方法
申請者或其監護人如欲終止服務,可向兒童之家主任及轉介社工提出退出要求,以便作出安排。
意見、嘉許或投訴
本處歡迎使用者或市民對本處兒童之家服務作出回應。公眾可以書面形式寄交本處辦事處或可致電本處兒童之家服務2731-6370查詢。收到的意見,嘉許或投訴定會秉公處理,不會影響提出意見、嘉許或投訴者所應得到的服務。
服務單位
- 石籬兒童之家 I、II、III(葵涌)
- 嘉福兒童之家 I、II、III(粉嶺)
- 天慈兒童之家 I、II、III(天水圍)
- 天瑞兒童之家 I、II、III(天水圍)
本處的12間兒童之家旨在為有需要的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其中嘉福兒童之家I 是專為12-18歲的男子而設.而石籬兒童之家I、II、III則各提供一個為輕度弱智兒童而設的宿位。
新服務
由2006年4月開始,本處得到社會福利署資助開辦了「緊急/短期兒童之家宿位服務」,歡迎查詢(詳情請見有關網頁)。
總部辦事處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
聯絡兒童之家服務的方法
- 電話:
- +852 2731 6370
- 傳真:
- +852 2724 3655
- 電郵:
- sghs@hkcs.org
- 地址:
- 中國香港特區九龍加連威老道33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