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本頁更新於 2008-07-10 12:40
「傳因為您」計畫
全方位兒童傳媒教育活動

傳媒與ME季刊

2006年11月 第五期
傳媒與ME季刊 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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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與傳媒
多元智趣好玩地帶 多元智趣好玩地帶:
一個互動園地,激發多元智能。
今期內容:傳媒常識知多少?
精靈報料隊 精靈報料隊:
今期好介紹:消閒書《媒介國民─馬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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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玩星期天 電台小主持

TEXT by 張妙妙

這是一個星期日的早上,在一間隔音的房間裡,一群精靈活潑的小朋友在玩耍,他們有的吃著零食,有的在猜謎語,有的在聊天……當他們的首領Michael哥哥高呼:「還有20秒!」,他們隨即安靜下來,迅速地返回自己的座位,並戴上耳筒(headphone),精神奕奕地迎接他們的任務。

其實這是香港電台的直播室,Michael哥哥是「玩玩星期天」節目主持人梁繼璋先生,這群小朋友是節目的小主持,而他們的任務,不用多說,當然是主持節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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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玩星期天」電台節目小主持

姚曉彤、李海堯、李中汛及鴻一、鴻二兩姊弟都是「玩玩星期天」的小主持,姚曉彤及李中汛曾參加Michael哥哥的DJ訓練班,繼而被他發掘,鼓勵他們在「玩玩星期天」當小主持;而李海堯(花名巴渣妹)及鴻一、鴻二兩姊弟則是多次打電話上電台節目後被工作人員發掘成為小主持的。

「玩玩星期天」逢星期日上午八時至十時直播,究竟是什麼令這班小主持甘願在假日放棄他們與「周公」的美好時光呢?原來鴻一最初當小主持,是抱著一點點不「執輸」的心態:從前的她很膽小,弟弟鴻二卻是個愛說話又不害羞的男孩,眼看弟弟被Michael哥哥邀請成為小主持,自己當然也要一塊兒去呢!現在她覺得自己比從前大膽多了,更覺得當小主持可以培養責任心,因為要準時起床、準時回到直播室,也要準備資料跟聽眾分享。姚曉彤則覺得,把有趣的資訊帶給聽眾,既可以娛樂他們,又能為他們提供知識,感覺很開心。

這班小主持一起工作了兩年多,當然有不少難忘的事情,最令大家印象深刻的,是那次Michael哥哥出了「假如你心愛的寵物死了」這個題目,雖然只是假設題,但鴻二已經傷心得當場落淚呢!(當其他小主持憶述起這件事時,鴻二又再一次哭了出來,為這個訪問加添了一段難忘的小插曲,可見他多麼的愛狗深切!)還是說些開心的事吧!暑假期間他們為廉正公署演出一個名為「快樂家庭」的歌劇,在商場或學校作巡迴演出,以另一個媒介向市民宣揚正面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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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持的「特別功課」

小主持的工作,並不是在直播室對著咪高風講話這麼簡單,原來他們也要「做功課」的。他們的「功課」,就是搜尋一些有趣而特別的資訊帶給聽眾,例如纜車的歷史、最常做的無聊事、怎樣定立目標等,所以他們要多看報紙和課外書,搜集些鮮為人知,不太深奧難明而又有趣的資料。不過,他們並不是喜歡說什麼便可以說的,小主持們補充:「我們不能說粗言穢語、暴力或色情等意識不良的資訊,若別人接收了這些資訊,他們可能會跟著做,這樣便會教壞他人。」正式做節目前,他們要把整理好的資料由書面語變成口語化,熟讀甚至背熟資料,為做好節目作準備。

原來小主持們在節目與聽眾分享,跟平日與同學聊天是有分別的,聊天時不用太著重讀音,但在節目中讀錯一個字可能已是不同的意思,所以讀音必須要準確;平日說錯話可能沒有所謂,但在節目中說錯話便要承擔被人指責的後果。此外,說話時亦要有技巧,不能太多助語詞,聲線亦要適中,不能「爆咪」(即說話太大聲)。

小主持們認為傳媒像……

傳媒有著無比的威力,說錯一句話也會影響深遠,李中汛認為傳媒就像雷電一樣,傳播的速度很快,但要小心處理,不然便會觸雷電;鴻二認為傳媒訊息像紅外線一樣,我們雖看不見它,但它卻會穿透我們;李海堯用釘子去比喻說錯話的後果,若有一口釘鬆脫,整件物件便會鬆散,會倒塌;而姚曉彤則覺得傳媒訊息像暖開水,不能太冷,不能太熱,喝了才會覺得舒服,就像傳媒訊息要好好過濾,我們才會吸收到有用的知識,否則便會有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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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與傳媒
  • 莫凱謙(人稱莫生),參加〈殘酷一叮〉電視節目後(參賽時只得8歲),他的歌唱才華大受讚賞,一時間被電視台力捧。
  • 成珈瑩5歲開始參與演戲,參演電視劇〈烈火雄心II〉後,知名度大增,2002年且獲得該年度「觀眾最喜愛的電視角色」的獎項。
  • 廖雅琪(現時13歲)小5已成為劇團小演員,對話劇興趣很大,2005年奪得第15屆香港舞台劇「最佳女主角(喜/鬧劇),成為最年輕的最佳女主角。
  • 兒童歌唱組合Cream,除了灌錄CD,還開過演唱會及有歌迷會,儼如職業歌手。早陣子其中一位成員被拍濕身照,曾引起全港市民關注。組合現已解散,但側聞又將會有另一組合Soda出現。
  • 此外,由兒童出任節目主持的(包括電台、電視)也有不少。

近年兒童接觸甚致參與傳媒工作的現象愈來愈普遍,這可能與客觀環境確實提供了不少參與的機會有關。

現今的兒童自少參加不少興趣培訓班,如舞蹈、戲劇、歌唱、樂器演奏等,這些活動圴間接為兒童提供了與傳媒接觸的機會,例如:被安排為電視台某些特別大型活動作大合唱、伴唱、演出或演奏。自少耳儒目染,某程度上增加了兒童在才藝方面的發展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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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與現代的看法不同了

在從前的社會,生活艱難,有些家長眼見子女有歌唱或演戲的天份,便會要孩子到歌廳、戲棚賣藝,賺錢養家,子女因而喪失求學的機會,而成為家庭的經濟來源,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梅艷芳、張德蘭、薛家燕,甚至馮寶寶童年賣藝的故事。

而現代的父母讓子女參與傳媒工作會以不影響學業為首要,視這些為增廣見聞、擴?圈子、發揮子女才能、滿足子女表現慾的機會,部分家長甚或視作賺取外快,為子女儲蓄教育經費。

兒童參與傳媒工作受法例保護

社會整體對兒童的保護亦較從前大大提升,未滿15歲的兒童乃受到〈僱傭條例〉附屬法〈僱用兒童規例〉所保護,一般包括:一天不可工作超過8小時;不得在上課時間工作;必須有用膳或休息的時間;兒童不得參與任何危害其性命、健康或道德的演出;必需得父母/監護人的同意,及要先取得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才可僱用為合約兒童藝員。

可以主動掌握傳媒

兒童參與傳播媒體的工作,雖然可以令他們眼界大開、增廣見聞,但畢竟都是處於被動的境況,如被指派扮演怎樣的角色,負責甚麼環節都是沒有選擇權。

其實,我們也可主動地去學習掌握媒體,以致能有效地運用媒體,例如︰

抓緊機會參與校園小記者、校園電台/電視台等活動
從參與實際工作去學習及掌握不同傳播媒體所需的知識,譬如攝影及攝錄的技巧、廣播的口才訓練及報道事件的寫作技巧。慢慢你會明白到以聲音為主的媒體(如電台)和以影象為主的媒體(如電視、錄像)所需表達的重點有所不同,又會理解到文字與影象留給聽眾及觀眾有不同的感染力,漸漸你便可以學會如何有效地運用不同的媒體去表達自己的想法及意見。
參與提供很大自主權的新媒體平台
以編寫自己的個人網頁/網誌為例,一手一腳建立一個有自己性格/風格的網頁或網誌。網頁/網誌的設計由自己作主及策畫,自己決定說些甚麼,擺放甚麼內容,盡情發揮創意,製作一個代表自己的網頁/網誌,讓別人透過你的網頁/網誌對你有進一步的認識,而且可引發互動交流。
又例如在互聯網上參與論壇討論,發表對事物的意見又或展示自己的作品如故事文章、畫作、歌曲等等(當然是要遵守規例),你因而有機會受到(包括本土和外地)過百甚至過萬人次的擊點,與更多人作互動交流。這些媒體都給予個人作主動,你可參與討論或只參考不同人的意見;展示自己作品期待別人的反應之餘,亦可對別人的作品提出評論。

我們除了可以作聽眾/觀眾,或參與媒體工作成為演出者,大可更有目標地去學習善用媒體,不止於做個被動的接收者。

分隔線 Zoom OUT- 校園小記者試丁場

在這個廿十一世紀裏,兒童絕對是由傳媒伴著成長的,因此兒童與傳媒關係非常密切,究竟兒童是怎樣看傳媒的功能及影響呢?

荃灣官立小學的小六同學有以下一些看法與大家分享。

荃灣官立小學 校園小記者

現時兒童可以接觸到很多傳播媒介,但其實對他們有沒有教育意義呢?

不少人誤解以為傳媒會令人認識更多現今的最新資訊,流行時尚等。但其實一些不良資訊分分鐘會呈現在你的眼前。作為接收者,我們應該小心地判斷內容是否適合我們,切勿盲目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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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也開設一些網上論壇、聊天室等網上媒體,我們亦要小心抉擇。只要選擇適當的媒體,就可以擁有更多自由。

現今社會的資訊非常發達。作為一個信息發放者,應該以正確的消息和資訊發放出去。不應該把一些含有色情、暴力或虛構的信息傳給他人。

身為一個接收者,我們要了解清楚接收的資訊是真實或是虛構的?是不良、還是正確?我們都要抱?一個審慎的態度,不可隨意接受。

此外,我們要有節制地收看傳媒節目,如不節制的話,可能會令我們不夠休息,甚至可能直接影響學業成績。所以,我們要做一個精明的傳媒消費者。

兒童能夠從不同的媒體學習很多不同種類的新知識,例如:時事常識、科學知識、不同科目的知識、運動知識......種類繁多。

相片

但是,我們作為觀眾,作為讀者,作為聽眾,作為網友,是否應該尊重知識產權和別人的私隱呢?

上幾個月,警監會在網上涉漏了幾千名巿民的個人資料;上兩個月,一間雜誌社偷拍了一名女藝員更衣的過程。這個世界已經不知什麼是「私隱」了。

兒童還可以透過寫文章、攝影、廣播、寫網誌等媒介介紹不同的知識、影片、音樂等,但一定不可以非法上載有版權的「食糧」。此外,我們亦不能上載一些兒童不宜,例如:色情、暴力等的圖片和影片,這樣會影響人們的思想行為的。

傳媒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傳媒既可讓人學好,也能使人變壞。

那麼,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應怎樣做呢?就是在家的時候,請緊記不要觀看兒童不宜的刊物,應該自覺地觀看兒童適宜觀看的節目和書籍,也可在互聯網上,選擇有益的特備節目觀看,如香港電台製作的兒童節目、警訊等。這對我們的學習是大有幫助的,也令兒童的身心得到健康的發展。

現代科技日新月異,傳媒在這個爭分奪秒的社會上佔有極重要的地位。它可以報道世界各地發生的重要事情和離奇怪事,以使我們得到不少政治常識和社會常識。

在香港每個家庭都至少有一台電視機,就算目不識丁的老人家或幾歲的小孩也會受到傳媒的影響,由此可見,傳媒的力量有多大!

現今資訊泛濫,作為一個信息接收者,我們不應該盲目盡信傳媒報道的資訊,大家應該從多方面的角度去思考它的可信性,作出正確的判斷,這才是一個精明的傳媒接收者。

作為信息發放者,不應虛構、歪曲事實來取悅接收者,達到利益的目的。最近某週刊不擇手段偷拍女藝人更衣照片,受到各方面的遣責、唾罵,用這種旁門左道的方法來取悅讀者,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華基督教會基華小學(九龍塘) 校園小記者

「兒童與傳媒」這個話題朋輩間很少機會會討論,但並不是完全不認識,在電視宣傳短片及課文中,也有提醒我們該懂得選擇適合兒童觀看的刊物及電視節目。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是指凡十八歲以下的人;而「傳媒」是「傳播媒介」的簡稱,是一個傳遞不同訊息給我們的媒介。傳媒有形無形、無時無刻地出現在我們身邊,小孩子放學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視、上互聯網,林林總總的訊息就出現在我們眼前,不論好與壞,兒童看來都樂意接受,而且認為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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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傳媒被外界指為「污穢物」,原因是由於很多報章雜誌的記者為求增加銷量,以偷拍、侵犯私隱的方式去揭露人家的事,令香港傳媒風氣日漸腐敗。但為什麼仍有那麼多小孩夢想加入這個令人聞風喪膽的娛樂圈呢?而媒體世界可有為兒童提供健康成長的空間嗎?

兒童參與媒體工作「燦爛」的一面

傳媒世界千變萬化,兒童參與其中有機會擴闊眼界,接觸更多不同事物,可以學會很多課外知識,豐富人生的經歷。如果能與平日的學習取得平衡,這不是更能增加我們的學習能力嗎?當小演員,可以鍛煉膽量,培養自信,提高說話能力;一旦演技被認同,那種滿足感更是你一生美麗的回憶,非金錢可以衡量。當然賺取金錢也是兒童參與媒體工作後所得的回報,可以買自己喜歡的,甚至可增加家庭收入。

兒童參與媒體工作「閉翳」的一面

小朋友正值求學階段,是結交朋友和學習的旺盛期,一旦參與媒體工作,工作不定時,體力透支,不能專心學習,定會給學業帶來負面影響。而一旦在媒體上不斷露面,更會輕易以為自己了不起,鶴立雞群,變得傲慢,這些對兒童心理的發展和與人相處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專家指小朋友的自控能力較低,不懂分配時間,也不太懂分辨是與非,那麼他們能否抵抗暴力及色情思想的衝擊呢?兒童能承受成人世界的輿論壓力嗎?

我們與小演員李彥良同學(多次為亞洲電視演出劇集)做了訪問,以下是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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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記者:什麼原因促使你當小演員呢?
良:是出於好奇,其次是想賺點零用錢。
小記者:你只是個五年級學生,有需要賺錢嗎?
良:同學們都有零用錢,我卻沒有。我想隨時買自己想吃的。
小記者:當了小演員後,除了錢,有其他得益嗎?
良:我覺得我的說話能力提高了,記性增強了,面部表情也豐富了,還認識到一些拍攝工作上的知識。
小記者:有同學羨慕你嗎?會不會因此多了朋友?
良:沒有。我本來就有很多朋友,不過曾給一些低年級同學追著、喊著呢。
小記者:拍戲有否帶給你不良的影響?
良:有時給導演罵,會感到失落;通宵拍戲,睡眠不足;有一次哭不出來,被導演在眼睛四周塗上藥油;又有一次扮長短腳,弄傷了腳......
小記者:學業可有影響呢?
良:不覺得有影響,我平時的成績也會大上大落......

我們出於好奇,與李彥良同學談了很久,他說話頭頭是道,非常成熟。

兒童參與媒體工作不盡是好,也不總是壞,這得看父母的指導和個人的自我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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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常識知多少 -----「答中送俾你」

若多過1位全部答對的話,則會以抽籤方法抽出1位全數獲得8份禮物。而沒有被抽中的無需失望,圴可獲1至4的禮物。禮物將隨下一期季刊(2007年2月)送出。

清楚了,現在開始吧!請把答案圈出。

  1. 以下那個不是傳播媒體的一種?
    1. 報紙
    2. 衛星發射器
    3. 廣告
    4. 書本
  2. 香港的無線電視廣播是那一年開始的?
    1. 1966
    2. 1967
    3. 1968
    4. 1969
  3.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把香港的雜誌刊物分幾多類別?
    1. 兩類
    2. 三類
    3. 四類
    4. 五類
  4. 現時香港本地共出版幾多份英文報紙?
    1. 1
    2. 2
    3. 3
    4. 4
  5. CNN是那個國家的新聞電視台?
    1. 加拿大
    2. 英國
    3. 日本
    4. 美國
  6. 光纖技術令資訊的輸送跨進一大步,那麼有「光纖之父」稱號是那一位?
    1. 蓋茨
    2. 李澤楷
    3. 高錕
    4. 鈴木
  7. 如果對電視節目不滿意可以向那個政府部門投訴?
    1. 藝術發展局
    2. 廉政公署
    3. 影視及娛樂管理事務處
    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8. 在互聯網上發放的作品是受到以下那條法例保障?
    1. 專利註冊條例
    2. 版權條例
    3. 商標條例
    4. 外觀設計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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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線 精靈報料隊

今期好介紹:消閒書《媒介國民─馬式菊》

作者杜戲透過馬式菊,一個特別對傳媒有'feel'的女子的趣味小故事,提醒各位媒介國民﹝這包括你和我﹞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能人云亦云,更不可盲目跟從媒介上的主流意見。

書中附有趣、幽默的插圖,為內容增添不少情趣。歡迎到www.hkcs.org/publications/onsalenew.html 瀏覽及試閱。

歡迎寄信來報上任何你親身接觸過或道聽途說但卻經你證實與傳播媒體(如:電影、電視、漫畫、雜誌、報章、網站、廣告、流行曲)有關的好介紹。

你也可舉報一些你認為有問題或不好的傳媒信息,以呼籲更多人向有關當局投訴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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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本季刊為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傳因為您」活動計畫–「全方位兒童傳媒教育活動」的一項出版工作,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資助,為期3年(2005-2008)。計畫旨在推動在小學階段進行傳媒教育,提升兒童對傳媒信息的醒覺,一學年出版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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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索閱,請聯絡2731-6262本處傳媒教育幹事黃國富女士。

本期答案:1. B. 衛星發射器、2. B. 1967 3. B. 三類、4. B. 2、5. D. 美國、6. C. 高錕、7. C. 影視及娛樂管理事務處、 8. B. 版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