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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童.行」的故事 ─ 照顧SEN孩子四年

「愛.童.行」的故事 ─ 照顧SEN孩子四年

「愛.童.行」的故事─照顧SEN孩子四年     圖片來源自香港01



原文自香港01

撰文:鄧煥儀     攝影:黃寶瑩

【母親節】照顧SEN孩子四年

寄養姨姨:好多人做父母冇責任心

和諧的家庭與父母的關愛,均對孩子的成長有著深遠的影響。然而,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並不是必然。社會上尚有部分家庭,因為種種原因,暫且未能為子女提供一個安穩的成長環境,這時候便需要「寄養家長」伸出援手。

早於七十年代,本港已出現寄養服務。有需要的兒童會在參與服務的家庭暫住,寄養「姨姨叔叔」會暫時擔當父母角色,照顧素未謀面的兒童,好讓他們在隱定的家庭環境成長,減低原生家庭問題對他們的影響,直至與原生家庭團聚或接受領養。這段「暫住」的時間,短則十日八日,長則十八年。

應對言語障礙

李太與丈夫於2003年在從媒體得知寄養服務,並曾參與社會福利署所提供的培訓課程。2012年,他們決定正式成為寄養家長,8歲的龍仔是夫婦所照顧的第二名寄養孩子。李太坦言,起初接龍仔回家,也不太清楚他的健康狀況。

「初初見到龍仔,佢好靜,唔出聲,覺得佢好乖。接返嚟都唔知佢有乜嘢架,姑娘講話係男仔咁㗎咋。我又無話刻意唔鍾意湊邊啲,其實都係一種挑戰,試吓囉,一路湊一路學。」

她分享,照顧龍仔不久,發現他說話不太清楚,便帶他去作評估,最終被評為言語障礙及發展遲緩。李太定時與他一起上言語治療、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訓練,協助他改善表達能力及肌肉力量。「我有同佢去學校上言語治療堂,上完之後返嚟就教佢囉。教佢做功課都幾難㗎,佢一做唔到就喊,要俾啲耐性,鼓勵吓佢。喺我能力範圍之內,我都想教佢講得好啲。都開心嘅,教到佢而家識講嘢,識得同我講數!」



補足原生家庭

李太認為,作為寄養家長,最大的作用是補足孩子原生家庭的不足。「小朋友係開心嘅年紀,有啲嘢真係過咗去就過咗去。我哋做寄養姨姨叔叔,其實都係代佢爸爸媽媽照顧佢。小朋友階段好需要人照顧,可以幫到佢嘅,自己都覺得係好有意義嘅事情。有啲嘢佢喺原生家庭得唔到,你可以幫到佢,其實都ok!」

龍仔於今年回原生家庭團聚,李太表示,寄養家長的角色很被動。「姑娘認為佢媽咪可以湊佢,咪返返去囉,我哋無所謂。」她又指,在數個月前已開始跟他灌輸這個訊息。「都有同佢講,話遲啲返媽咪度,俾個心理準備佢。佢話『 No,唔好』,我話『都要㗎喎,第日放假嘅可以打電話俾姨姨,想返嚟玩嘅咪問咗媽咪俾唔俾先』。」



父母缺乏責任感

對於孩子回到原生家庭,李太希望龍仔的生母可以好好照顧他,令他健康快樂的成長,做個正直的人,而自己也會繼續參與寄養服務。「幫得幾多得幾多,之後又繼續可以幫第二個。可以做到嘅就做,做到自己身體照顧唔到。」

擔任寄養家長七年,李太坦言自己也感受許多。「都學到好多嘢,知道呢個社會,原來好多人做父母無責任心,有啲就無能力。我自己雖然無小朋友,但可以感受到(為人父母),都幾好㗎喇。」



如何申請寄養服務?

一般寄養服務︰由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統籌,全港共 11 間 NGO,包括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營運這項服務,NGO 社工收到中央寄養服務課之個案資料後,會進行配對工作


緊急寄養服務︰由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統籌,全港由 4 間 NGO(包括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營運。因個案屬緊急性質,會由轉介社工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等相關機構社工,直接致電營運服務之 NGO(包括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配對緊急寄養服務家庭,最快可即日或 7 日內入住。


所有寄養服務,均需由轉介社工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學校社工服務等相關機構,評核個案之服務需要,再轉介有需要兒童接受寄養服務。



如果想成為寄養家長,可與本處的社工聯絡:


電話:2492 6088
電郵:fcs@hkcs.org
更多資訊,可瀏覽:https://www.hkcs.org/tc/services/f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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