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本頁更新於 2008-07-14 16:04
調查報告

「小學生使用傳媒習慣」調查(2002/03年)

由於傳媒環境污染,可是傳媒又無可或免是兒童生活的一部分,而有關香港小學生使用傳媒習慣的調查,在香港鮮有參考資料。有鑑於此,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於年初進行了一次「小學生使用傳媒習慣的調查」,向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小學生了解他們使用傳媒習慣的情況,結果成功收回840份有效的問卷,其中64%為女生;36%為男生;90%為小四至小六學生。

一個不容忽視的結果顯示兒童在使用各種媒介時,有一半甚或更多的時候是由兒童自己決定看甚麼的,決定權不是全握在父母手上。

調查結果

在眾多媒介中,由兒童自己決定看甚麼的包括:電視(自己決定42.5%;父母決定41.5%)、漫畫(自己決定62%;父母決定30%)、圖書(自己決定69%;父母決定19%)。只有在看電影及雜誌,父母才掌握較大決定權,但其實比率也是相若,分別為電影(父母決定40.7%;自己決定39.7%)、雜誌(父母49%;自己35%)。

而小學生最喜歡的媒介活動按序為看電視、玩電腦、玩遊戲機、看漫畫、看圖書、看電影。收看電視的頻率:平日收看4小時以上竟達16.1%,而收看1至4小時有接近7成(1至2小時,36.6%;2至4小時的30.7%);假日看電視的時間以2至4小時最為普通 (33.1%),4小時以上的達26.6%。

使用電腦的頻率以每星期少於3次為最普遍(33.6%),經常使用的(一星期三次以上)則有24.8%,每天都會接觸的有15.7%;每次使用1至3小時的也不少,竟達44%。

此外,小學生使用文字媒介的情況,閱讀報章方面,甚少或不看的達30%,每天或經常讀報的則有41%。至於另一種文字媒介—雜誌,有47%兒童是沒有看雜誌的習慣,相信這與購買力有關。

調查分析

調查顯示香港的兒童接觸媒體時有不少自由度,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傳媒教育幹事黃國富認為這可能因為新一代家長傾向以民主態度管教兒女,因而容讓子女在頗多事上有其自主權;但亦有可能是家長既不懂得如何作指引但又不去制止。因此,兒童在沒有適當的指引或輔導下憑甚麼去決定看些甚麼呢?如何懂得怎樣去選擇內容呢?縱使不少媒介在提供內容的同時皆呼籲節目需家長指引,但家長是否懂得指引是個問題;家長作為監護者,是否認知幫助子女辨識媒介信息–這些意識形態、價值觀等的重要?還是只會看重學業是否能名列前茅。

單向及指令式的教導當然不會有助子女辨識傳媒信息的能力;經過與子女討論,說出彼此的看法,給子女點意見,再讓他們自行決定,可訓練子女的獨立思考及自我判斷能力,沒有違反自由民主的管教取向;經過適當輔導下才讓子女自主才是值得鼓勵的做法。

建議

  1. 推行家庭傳媒教育,可供參考的一些做法:
    1. 需要從小開始培育子女建立正確使用傳媒的習慣。
    2. 與子女一起選擇適合的媒體內容,這樣更能強化觀看電視、電影,或玩遊戲機等只是一個選擇性的活動。
    3. 至少一星期一次與子女一起觀看電視(因為電視是少年人最常接觸的媒介),藉機會與他們傾談所觀看的節目;有需要時更可計畫一些跟進的活動。
    4. 教導子女明白從傳媒得到的信息也會有錯,並指出與自己的價值觀不一致的地方。要懂得主動及批判性地使用媒介。
    5. 不要以容讓觀看某個電視節目、電影或購買遊戲機、漫畫書等作為好成績的獎勵,這樣會使這些顯得較學業成績更重要。
    6. 多參加有關傳媒教育的活動,因為對傳媒有敏銳的批判力是需要培育的。
    7. 與其他家長交流管教子女使用傳媒的方法。
    8. 父母要以身作則做好榜樣。
  2. 必需培育子女自小建立正確使用傳媒的態度。家長應與子女成為緊密的夥伴,為家庭傳媒教育建立可灌溉的基礎。
  3. 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均需視培訓傳媒識讀的能力為兒童的基本教育內容。學校及家庭必需雙管齊下推展傳媒教育運動,加速建立富傳媒素養的新一代。
  4.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力參與推動傳媒教育活動。
  5. 政府關注兒童事工的委員會大力推動傳媒教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