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本頁更新於 2008-10-09 12:10

本期目錄

編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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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社區支援長期不足,離院長者何去何從
專題
如何保障長者免被侵吞財產
遲了二十年家庭暴力法例改革
服務傳情
長者評議會
居家樂逍遙計畫
新耆情報
天涯若比鄰
寫我情深
……
編者的話

為回應讀者(包括長者及其家人和安老服務同業)的意見和需要,由本期起長情會將版面濃縮至八版,除每期的評論和專題文章外,其餘四個版面(服務傳情、新耆情報、寫我情深和分享恩情)都以「情」作為貫穿。而「新耆情報」是新的版面,主要介紹世界各地創新及前瞻性的服務予新一代的耆英認識,以擴濶大家的眼界。今期的題目 — 「天涯若比鄰」為長者介紹多種網絡工具,提供全方位溝通平台和渠道,以促進大家與遠方親友的聯繫和擴濶人際網絡。各位與時並進的耆英,您正在或將會使用那種網絡溝通工具?評論文章「社區支援長期不足,離院長者何去何從」則嘗試從服務使用者的角度,就剛發表施政報告內提及「為離院長者提供一條龍 — 復康、家居照顧及護老者支援服務試驗計畫」,提出值得大家關注的觀點。

評論
社區支援長期不足,離院長者何去何從

行政長官曾蔭權於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就著如何改善老人福利提出了具體建議,其中一項是在未來4年撥款9,600萬元予醫院管理局,在兩個地區推行離院長者支援試驗計畫。計畫目的是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一條龍復康、家居照顧及護老者支援服務,以減少長者再次入院的機會,及紓緩醫院病牀長期不足的情況。首個試驗計畫將於明年初(2008)在觀塘區展開,由聯合醫院統籌帶領,邀請區內提供社區支援服務的非政府機構,以競投方式參與負責提供個人照顧、陪老服務、復康運動、家居改裝、送餐、護送、輔導、暫託、護老者支援及培訓、以及轉介服務等,長者一般可於離院後最多三個月內安排跟進支援。雖無充足數據,筆者嘗試從服務使用者的角度出發,提出一些關注重點,以誘發討論。

計畫中提出為「高危」及有需要的長者提供綜合支援服務,但就甄選準則,何為「高危」及「有需要」長者?長者會否需要經過怎麼樣的甄選或評估程序並沒有清楚表明。事實上,不少長者在出院後均需要長期護理照顧,而社會福利署早於2000年已開始推展統一評估機制,讓需要使用長期護理服務的長者,透過綜合而全面的統一評估以確定其需要從而安排適切的服務。試想,在新服務模式推展之時,未知道長者會否要面對多重甄選,無論如何,盼望負責部門能真正體恤長者及家屬在患病時的需要,可以加強協作、簡化程序,使長者無須要經過多重關口亦可以得到適切及持續的照顧。

很多時長者及家屬在離開醫院前都會感到徬徨焦慮,原因包括沒有合適渠道了解病況以令對病情理解不足、對復康護理知識有限、家屬對在家自行照顧存在疑慮和存在實質困難等。是項計畫的推行,是否真的能有助醫生和病人的溝通,加強病人的知情權並強化社區復康教育的工作?同時,是否能透過有系統的離院計畫,顧及長者及家屬所面對的壓力和不安?不會將那些病情尚未穩定的病人要求提早出院,實在是眾多離院長者和家屬的關心。

現時本港社區支援服務主要存在的問題,是需求超負荷和資源嚴重不足。故此為了彌補服務的不足及紓緩護老者的壓力,在試驗計畫中亦增設「陪老」服務,即發展義工提供陪伴支援。我們必須要承認單靠義工是難以單獨應付體弱長者的需要。那麼長者如未能得到家居支援時,或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得要入住私營安老院舍。現時私營院舍質素參差,殘疾院舍甚至沒有發牌制度,令很多病人家屬望而卻步。雖然資助院舍的質素較有保障,但輪候時間動輒要兩至三年,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根據聯合國歐洲地區辦事處統籌進行,並於2005年9月完成的調查報告中提到,一個地方的社區支援服務的質和量,是離院服務成敗得失的其中一項關鍵因素 (註一) 。故此,筆者認為政府在推展離院長者綜合支援服務的同時,亦應該大力發展社區支援服務,避免出現顧此失彼的情況。事實上,在面對社會人口老齡化,我們實在需要有長遠規劃,制定安老服務發展藍圖,令不同的服務能互相銜接、互相配合,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註一) WHO Regional Office for Europe, Health Evidence Network (September 2005), Do current discharge arrangements from inpatient hospital care for the elderly reduce readmission rates, the length of inpatient stay or mortality, or improve health status?

專題
(1) 如何保障長者免被侵吞財產

案例由監護委員會提供

引言

   根據社會福利署「虐待長者個案中央資料系統」的資料,虐待長者的性質大致分為以下六種,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侵吞財產、遺棄長者和性虐待。比較過去兩年(05和06年)新個案呈報統計數字,可以看到「侵吞財產」(凡指任何涉及剝奪長者財富或妄顧長者利益的行為,包括在未經長者同意下,取用長者的財物,金錢或資產)有輕微上升的趨勢,由05年87宗增至06年的92宗。究其原因:由於香港人口老齡化,患有老年痴呆症的長者數目不斷上升,他們因精神紊亂無行為能力替自己作出合適的決定,遂容易遭到不恰當對待。在某些情況下,監護委員會可透過監護令,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避免他們受到虐待。以下一個案例,有助大家了解監護委員會如何幫助長者,免被侵吞財產。

個案

女士七十六歲,患有老年痴呆症。早於2007年1月,女士的丈夫被收容監護,當時委員會建議社會福利署署長考慮為他的妻子(即這個案的當事人-女士)申請監護令,因為委員會有合理原因懷疑女士不能為自己的起居安排作適當的決定。有關個案的社工卻未能即時為女士提出申請。直到2007年3月底,女士的其中一名女兒小芬為她提出申請。

於社會背景調查期間,擬備報告的社工得悉小芬曾經多次把當事人帶到律師事務所。並發覺早於2006年12月中(即當事人丈夫申請監護令期間),小芬哄勸當事人簽署了“聯權共有劃分通知書”及“饋贈契據”,把當事人於聯名物業(與丈夫及一位養女聯名擁有)的全部權益轉贈予小芬自己。並於2007年1月中,把該份“饋贈契據”進行土地註冊。

聆訊時,委員會更得悉小芬把當事人帶到律師事務所處理不只一項事宜。另一項事宜乃是安排了當事人簽署一份遺囑,把小芬訂立為當事人全部遺產的受益人。當聆訊進行到此時,當事人立即向委員會表示她從未就此遺產事宜簽署任何法律文件,以及有關這類事情,她需要首先諮詢丈夫的意見。當事人亦稱若她需要把財產分配,她會分給“兩”人(即小芬及養女)。

委員會考慮有關的證供後,強烈懷疑當事人被小芬侵吞她於聯名物業的權益及哄騙當事人簽立遺囑謀取私利。委員會最後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為監護人並作出以下建議﹕

(一)      因為當事人沒有精神能力及/或在別人教唆及不當影響下簽署該等文件,監護人須諮詢法律意見,採取行動撤消有關的“聯權共有劃分通知書”及“饋贈契據”;

(二)      把該等事宜告知將來的受託監管人及警方;

(三)      向小芬索取一份當事人訂立的遺囑影印本,及考慮申請撤消該遺囑;

(四)    為當事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受託監管人命令。

結語

女士的個案裏,可以看到監護委員會的權責,包括能幫助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長者,促進個人的福利及利益,保障他們的財產免被侵吞,讓他們得到適切的照顧。此外,誠實的、有愛心及責任感的服務提供者及親友對失智長者是非常重要,他們能作出即時的舉報,好讓個案社工及監護委員會能適時作出介入。

資料檔案

    監護委員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一個類司法審裁機構,它是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第IVB部所訂定的功能及授予的權力而獨立運作的法定團體。它主要的法定職能是展開及進行聆訊,為年滿18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替自己作決定之人士(如精神病患者、患有老人痴呆症、中風或腦部受損人士)作出監護令委任監護人,並授權監護人協助管理當事人的財務;確保他們得到所需的服務及醫療;保護他們免被虐待、搾取金錢和疏忽照顧;以及提升照顧素質。

資料來自監護委員會網頁

遲了二十年家庭暴力法例改革

黃瑞紅大律師

2007年6月12日,政府終於把《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其實,修改家暴條例是很多關注家暴問題、努力爭取完善家暴法例及政策團體多年的素求。究竟有關草案提出了什麼改革而當中又有哪些部分對長者有影響呢?而這些新建議是否能真正針對現實情況、有效協助受虐長者及阻嚇同類家暴的發生?當新例正式實施,長者可以如何透過新例來保障自己?

新建議對長者的影響

新建議下,草案把《條例》的適用範圍由原先只適用於配偶/同居者及其未成年同住子女,大幅擴大至涵蓋差不多所有家庭關係如配偶/同居者及其子女、父母和子女、配偶父母和媳婿、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外孫等等。因此,新建議可以說對長者尢其影響深遠,因為現時受虐長者(若與施虐者並非配偶關係)並不受現行家暴法例的保障;新建議就把有關限制取消,只要受虐長者與施虐者有家庭關係,例如是施虐者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老爺奶奶、外父外母等等,都受有關《條例》保障。

《條例》給予受虐長者的保障

現行的家暴法例容許受虐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施虐者繼續騷擾受虐者、進入某一範圍如居所或要求施虐者准許受虐者進入或留在居所、不得將他╱她趕走。此外,在適當時候,法庭可以頒布命令把施虐者拘捕。新建議除保留上述各項外,亦提出把有關禁制令及拘捕令的有效期延長至兩年,同時亦建議法庭可規定施虐者參與獲社署核准的反暴力輔導計劃,以改變痠其施行暴力的一貫態度及行為。不過,根據現實個案和相關前線經驗所見,以及參考世界其他國家相關條例後,上述建議其實仍未能有效保障受虐者。因此,有團體建議政府應該仿傚其他國家,給予法庭權力可以在合適案件把有關命令的有效日期持續延長不加限制,以及強制施虐者一定要參與有關輔導計劃,否則等於違反法庭命令。團體亦建議要全面有效協助及保障受虐者,達至政府零家暴的政策目標、簡化申請手續,使普通市民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自己申請不用律師、增加禁制項目如不得(要脅)毀壞受虐者個人財產等、以及必須設立一個專責處理家庭暴力的法庭。

長者如何透過新例來保障自己

草案並沒有在申請手續方面提出任何簡化建議。根據現行條例,受虐者須根據一般申請禁制令的手續,向法庭提出申請;若遇緊急情況,於非法庭辦公時間,可向當值法官單方面提出申請臨時禁制令。雖然法例容許個人自己作出申請不一定要聘用律師,然而實際情況是有關程序對普羅大眾而言並非容易明白和掌握,因此負擔不起律師費的市民,就唯有申請法律援助,不過在情況緊急時,法援就未必最適合。

總結

總的來說,新建議把大部分家庭關係都納入《條例》的適用範圍,這對長者而言確是一則喜訊;然而,在實質保障、申請手續、審理有關申請的法庭配套方面,草案中的新建議就明顯仍有未盡善之處。

服務傳情
長者評議會~長者發聲的平台

2007年4月1日,「老人評議會」正式改名為「長者評議會」(下稱「長評」)。「長評」已踏入第二十二年,由成立時的「老人事務評議會」至「老人評議會」,直到現今的「長評」,目的為促進長者對公民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以及參與社會事務,同時推行社會教育,喚起社會對長者的重視和關注,倡導合理的社會政策。

「長評」為求達到快速回應及主動關注社會事務、善用長者個別專長與興趣,及可作出有選擇的參與,「長評」遂以靈活彈性的精神,就個別議題成立關注小組。每個關注小組設有發言人,將小組的消息於恆常會員大會及對外聯盟會議發佈。「長評」亦與其他宗旨或觀點相近的團體組成聯盟,以擴大長者的代表性及力量。

「長評」除了舉行恆常會員大會及關注小組會議外,亦會舉辦研討會、訓練、社區教育、聯誼活動及出版會訊。

歡迎你加入「長評」,關心社會事務,為長者的權益及福利而發聲!

居家樂逍遙計畫~為您締造美好的家

請看看,「居家樂逍遙」計畫怎樣幫助他們:

個案一:
李伯伯從私人樓宇搬到公共屋邨,獲得計畫資助,購置一部雪櫃以存放食物,現在他不用再擔心食物變壞而害了身體,開展了新居的生活。
個案二:
黃女士家居的電力裝置非常殘舊,亦有漏電的危險,經這計畫協助下,更換了全屋的電線及插座,令黃女士一家住得安心又開心。
個案三:
陳婆婆的露台是鐵枝窗花,只用膠板作遮擋,每遇到打風落雨,露台便會滲水,令陳婆婆擔驚受怕,計畫資助陳婆婆安裝了鋁窗,現在,她每晚都睡得很甜。

社會上不少清貧長者及家庭,因家居環境的問題,而構成潛在家居意外風險、居家獨立自理能力、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亦受影響,甚至窒礙了個人成長與發展。

有見於此,本處推展一項嶄新的「居家樂逍遙」計畫,協助貧困長者或家庭改善居所的室內環境,以達致家居安全、整潔和舒適,從而提升生活質素。計畫由本處主辦,陳登社會服務基金會及中華仁人家園協會合辦,並獲得陳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柏偉(亞洲)按揭保險有限公司及攜手扶弱基金贊助。

資助範圍分為購置傢具、電器、設施和用品,以及基本裝修或改裝工程兩類。計畫亦可安排中電義工隊及香港職業治療學會的專業義工為申請者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

最高資助金額

購置 / 更換物品
長者戶$3,000 家庭戶$4,000
裝修或改裝工程
長者戶$5,000 家庭戶$8,000

資產限額

家庭人數
資產限額
1人
$43,000
2人
$64,000
3人
$82,000
4人
$100,000
5人
$118,000
6人或以上
$137,000

計畫由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期間分階段推行。

如你需要協助,可向鄰近之社會服務機構查詢、瀏覽本處網頁www.hkcs.org或致電2777-8179向本計畫辦事處查詢計畫詳情及申請手續。

新耆情報
「天涯若比鄰」—資訊科技與人際聯繫

研究顯示,大部份長者認為能夠保持和諧的家庭及人際關係,是達致快樂晚年的重要元素之一(香港基督教服務處,2005)。不過,現今長者的不少親友分別因移民、升學或發展等原因遷至世界各地;即使同樣身處香港,亦會因生活限制,難以互相探望或通訊,關係變得疏離。以往,長者要和遠在天邊的親友保持聯絡,只能寫信或使用長途電話,遇到諸多不便;隨著現今網絡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長者和遠方的摯愛親朋保持聯繫,甚至進一步擴闊人際網絡,可以有更多方法。

虛擬的「飛鴿傳書」

電子郵件 (Email,簡稱電郵) 是最常見及普及的網際網絡通訊模式之一。電郵是指透過電子通訊系統撰寫、接收和發送信件。長者只需透過提供上網服務的公司或提供免費電郵服務的網站登記,獲得一個屬於自己的電郵地址用作網絡通訊。透過網際網絡傳送,對方可即時收到長者發送的信件,長者不用再擔心因郵遞需時而錯過重要的訊息。此外,不少網站更提供多種節日、用途及款式的虛擬電子卡片 (E-card),長者可藉此向遠方親友聊表心意。

即時互動「零」距離

現時在網絡世界被廣泛應用的網上即時聊天工具進一步打破時間和空間的界限,達致即時互動。只要長者和對方登入網絡線上,即可透過網上即時聊天工具的軟件 (Software) 作即時互動。長者除了以文字輸入「交談」之外,更可使用動畫圖像代替文字,令溝通更具變化及娛樂性。長者並可使用網絡視訊裝置及系統,即時聽到對方的聲音及看到對方的影像,不但節省金錢及時間,更能拉近和遠方親友的距離。

交友無界限

社交網絡服務是嶄新的網絡交友概念,主要透過網站締造交友平台,讓人們能夠透過該網站建立個人檔案頁,除了可以和其他用戶作即時交流及分享,組織或參與小組之外,長者更可自由選擇及決定參與的網絡,並使用多元化的功能和親友以至「網友」保持不同程度的聯繫。

將所思所想公諸同好

人和人的關係除了基於互動聯繫之外,還講求分享和參與。「網絡日誌」 (Web log,簡稱blog/網誌) 是自二十世紀末開始提出的交友平台概念,人們可透過發表文章,分享個人意見或生活。網誌形式非常多樣化,長者成為網誌作者 (Blogger),運用文字、圖像、相片或音樂等模式,設計具個人風格的網誌,表達所思所想。長者可透過網誌和親友增進彼此的了解,更可藉此和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的人交流分享,擴闊個人視野和人際網絡。

以上各種多元化的網絡固然無法完全取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和維繫,但這些虛擬的網絡工具,的確能夠提供更多平台及渠道,讓人們能夠更方便地選擇適合的方法保持和人的聯繫。這些作為輔助人們維繫人際網絡的工具,還要依靠長者的積極主動及開放,才能向自己關心和重視的人表達心意,維繫及擴展個人的人際網絡。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
MSN
http://hk.msn.com/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
Friendster
http://www.friendster.com/?lang=zh-TW
若比鄰 Zorpia
http://hk.zorpia.com
虫畫虫話
http://hk.myblog.yahoo.com/ah-chung
寫我情深
許秀端(本處雲漢長者地區中心義工)

採訪及整理:本處雲漢長者地區中心社工張燕琳

自2000年退休開始,許秀端(下稱秀秀)的時間表比全職工作時填得更滿。「以前埋首工作,退休後希望爭取機會接觸不同的人和事,擴闊眼界。」

秀秀加入雲漢長者地區中心,除了抱著「活到老,學到老」為選擇活動的宗旨外,還有一個準則:「我喜歡與人分享,善用自己的能力幫助到人是很滿足的。」所以,秀秀表演跳舞及魔術,為社區人士帶來歡樂;為中心擔任「愛牙天使」及旅行導遊;擔任中心老友記茶座義工,自製美食給中心會員品嘗;擔當探訪義工,將關心帶給有需要的長者。秀秀更自二○○四年加入雲漢綜合委員會,為中心及會員建立溝通橋樑,促進中心服務改善及發展。

此外,秀秀在家中亦是能兼顧一家八口生活的妻子、母親及外祖母。她更實行「身教」,動員家人一同參與探訪活動,讓他們體會社會上弱勢一群的需要,學懂珍惜自己所有的。

半年前,一向健壯的丈夫突然患病,令秀秀在毫無心理準備下成為護老者。正當性格堅強的她盡心盡力地面對逆境時,她再發現自己身體出現毛病,需要接受手術檢查。秀秀初時感到難以接受,更曾經哭過。不過得到家人及中心職員的支持,令秀秀重新振作。「與其為未知的結果而憂慮,不如盡一己之力服務別人。」因此,秀秀在等候接受手術期間,仍繼續擔任義工,並沒有受困於疾病憂慮之中。

雨過天青,秀秀的身體檢查結果並無大礙。仍在休養的秀秀得到家人體貼的照顧,更親身體會到護老者和病人所面對的困難及心理壓力:「多一點體諒,彼此之間就會多一點關心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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