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構成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因此一直以來都受到社會福利界的關注,並希望透過與商界推動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支援家庭。行政長官亦於2006年的施政報告提出,考慮成立一高層次的家庭事務委員會,推動制定與支援家庭有關的政策,並研究是否可以把現時關注不同年齡組群和性別角色的事務委員會的功能,置於同一架構下。
我們歡迎政府成立家庭事務委員會以推動制定支援家庭的政策,這標誌著政府及社會認識到家庭是社會賴以穩定、健康和持續發展其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元素。
我們認為健康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關係,必須能夠同時照顧家庭內每一個成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因此我們認為社會上應該有專門關心家庭事務的專責委員會,同時也有專門關心個人成長與發展的專責委員會,以平衡家庭的整體需要和個人成長與發展的需要。我們認為家庭事務委員會,不能取代青年事務委員會、老人事務委員會和婦女事務委員會等專責委員會的功能。相反,它們應並存以互補不足。另一方面,照顧兒童是家庭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因此,家庭事務委員會亦應照顧到兒童的權利與需要。
要有效地推動政府制訂有利家庭發揮其功能,促進社會的穩定和持續發展,家庭事務委員會可以發揮下列三項功能:
| (一) |
為現行一些對家庭有重大影響的政策作「家庭影響評估」研究,並以此為基礎,制定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家庭影響評估」工具,供各政府部門使用。促使各部門在制定政策前必須先進行「家庭影響評估」,並把評估報告交家庭事務委員會審議和就影響家庭發揮其功能的政策草擬內容作出修訂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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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制訂「家庭友善」環境的指標,積極推動各界人士共同建設「家庭友善」的環境,以支援家庭發揮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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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主動進行與家庭有關的研究,並把結果公布,推動社會人士了解家庭的情況和需要,並作出積極的討論和回應。 |
要有效地發揮上述三項功能,我們建議家庭事務委員會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就家庭有關的事宜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委員會亦必須有獨立的秘書處處理其日常事務,並且有足夠的資源以推行有關的工作。
此外為了確立委員會的權威和認受性,我們建議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不同界別和社群的代表,包括學者,家長組織,社會福利、法律、教育、僱主、僱員、醫療和衛生界等的代表,以確保委員會能夠充分掌握不同界別和社群對家庭的關注。
另一方面,由於委員會的工作對香港家庭的健康發展將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建議家庭事務委員會就委員會的工作定期諮詢公眾及有關的持份者,搜集意見。
一個有利於家庭發揮其功能的社會,相信是人人樂見及樂於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政府著手研究成立家庭事務委員會以推動制定支援家庭健康發展的政策,是令人鼓舞的決定。我們亦十分期望政府展現決心和勇氣,為香港未來的家庭的健康發展,採取果斷的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