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03年重整社區支援服務,將家務助理隊提升為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服務的對象分為體弱個案和普通個案兩種。體弱個案是泛指年滿65歲或以上,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其身體機能缺損程度達中度或嚴重者,方合資格申請服務。普通個案則包括三類服務使用者:長者、傷殘人士、有需要的家庭,三者之中以長者使用率最高。只要年滿65歲或介乎60至64歲,有服務需要的長者便可申請服務,無需經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其身體機能,便可獲得送飯、個人護理(如洗澡)、護送(如覆診)、家居清潔、洗衣和購物等服務。
由於普通個案申請資格較寬鬆,申請服務者眾多,遂出現供不應求的現象。根據2004年12月的統計數字,85%綜合家居服務隊的服務申請者都需要輪候,某些長者人口較多的地區,如深水土步、黃大仙等輪候情況更為嚴重。而上述提及的各項主要服務中,以家居清潔輪候時間最長,平均輪候時間為14個月。
雖然,大家都知道年滿60歲的長者,無論身體多健康,要他們攀爬高處清潔天花光管、抽氣扇、氣窗等家居設施,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和危險,所以就算普通長者,申請家居清潔也是合情合理的。但由於各項服務都有龐大的需求,其中又以送飯、洗澡和護送覆診對長者的生活(生存)更有迫切性,故服務隊在資源緊絀下,都會傾向將人手投放在上述三項服務,最終令輪候家居清潔者的時間更長。這結果亦令現正接受服務的長者身受其害,服務被分薄,例如原本一個月兩次的家居清潔服務,減為一個月一次,而被抽起的資源則安排服務更迫切的個案。
這表面上是一個供求的問題,如果政府願意增加撥款,讓各隊增添人手,便可解決輪候的問題,但問題癥結是政府是否可以每年持續增撥資源予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呢?此外,本港老年人口正不斷上升,2005年65歲或以上長者人口佔81萬,預計到2030年,便約有200萬65歲或以上的長者,如果照這個數字推算的話,政府要每年提供多少資源,才可以滿足這個龐大老年人口的服務需要呢?
我們認為要解決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大排長龍的問題,一方面政府固然要繼續投放資源,另一方面,亦可以將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的普通個案納入「長期照顧」的體系中,並訂定身體機能評估需達輕度缺損的個案,方可申請服務。而當這些長者進入服務後,如日後身體機能退化至中度或以上,他便可轉為體弱個案,繼續接受無間縫的服務。但經評估後暫無發現有任何機能的缺損,便可考慮購買市場上提供的鐘點式服務,以免再困在一條遙不可及的輪候長龍,這也未嘗不是另一條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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